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
标 题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330963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人大政协提案公开 豫应急字〔2025〕13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
河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330963号提案的答复
王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保障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严防事故发生。一是持续厘清安全责任边界。省安委办提请省政府同意,以省安委会名义出台《河南省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新能源汽车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其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责令问题企业停产销售,监管动力蓄电池回收;省公安厅负责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和交通违法查处,指导事故调查,监管营运车辆销毁安全;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和改装新能源汽车,指导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省商务厅负责新能源汽车流通行业安全管理,监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省能源局负责独立占地电动汽车公用充电站项目备案及安全督导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消防标准规范,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和既有停车位改造充电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电动汽车充电站(桩)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二是督促落实落细安全管理措施。省安委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督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牵头研究制定《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等重点事项。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安委办持续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联合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已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行省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完善责任体系。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新能源汽车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措施落实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二是主动与省内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负责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部门、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的部门、负责市场监管的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等加强沟通协调,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中)可能出现的监管交叉点或空白地带,进行深入研讨,明确各部门的监管主责和配合责任,形成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监管格局,坚决避免责任悬空。三是着眼于解决当前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主体责任不清、标准执行不力等深层次问题,推动从省级层面出台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的政策文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强化政策支撑。四是在省级层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存在的跨区域、全国性、系统性问题,如需要国家统一制定的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的监管职责划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适时向国务院安委办反馈,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制度规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心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全力维护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