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充电产业网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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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7年,全市建成超50万台充电设施,满足超1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30年,全市建成超65万台充电设施,满足超13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津石高速静海西服务区、京津高速梅厂服务区、京哈高速新安镇服务区、京沪高速唐官屯服务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严格落实居住区配建规定,新建小区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并同步纳入规划审批和工程验收范畴。鼓励因地制宜将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同步开展供配电设施建设。
对具备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应建尽建,试点推广移动共享充电桩建设应用,满足居民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