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8-07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复函〔2025〕2号
刘静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指导!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40号)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研究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依托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服务水平,强化跟踪问效。自2023年8月文件印发以来,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4年12月,全年新能源汽车增量为76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47%,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共计16.5万个,全国总量排名从2023年的第9位上升至第7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标准体系。结合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最新要求和我省发展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征求各地市和行业企业意见,对《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组织编制了《河南省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作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提供依据。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依托河南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河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结合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不断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25年2月,全省已开通运营的183对高速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共建设充电桩3304个,充电车位3923个,换电站67座,充电车位占小客车停车位比例达到15%,连霍、京港澳等国家级高速公路部分服务区充电车位占小客车停车位比例达到30%以上,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其中超充桩 368个,覆盖京港澳、连霍等47对服务区,单桩最大充电功率达到600千瓦,实现充电“一秒一公里”。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明确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制定印发《河南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规程(试行)》,指导各地加强电动车充电桩配置,合理进行排点布局,进一步明确新建住宅、大型商业等建筑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车位比例等内容。省工业信息化厅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9月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河南省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建设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公共领域重点场景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完善覆盖全省的智能充电一张网”。省文化厅统筹指导全省A级旅游景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将景区新能源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建设作为全省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复核验收工作检查要点,据统计,目前全省A级旅游景区停车位(场)专用充电设施约3446个。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宣传推广、督导考核等方面积极作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公共机构累计建设充电桩2.4万个。
(四)提请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省政府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分解下达各地市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2024年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评价办法》和《评价评分细则》,建立评价体系,量化评价指标,并对充电桩民生实事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新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2.9万个,超额完成原定2万个目标任务。
(五)组织年度奖补抽查复核。我省财政厅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积极推动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工作,共发放补贴金额1.69亿元。同时指导我省荥阳市、清丰县、永城市芒山镇开展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2024年3地共新增公共充电桩约800个。
(六)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我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专家,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统计调查、网络调查等形式,就河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充电设施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七)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在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持续开展多次充电设施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初步摸清家底及各相关场所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彻底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稳控安全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2025年4月2日,共排查公共充电站9810座,发现安全隐患1189处,已责令整改 1176处,整改率达98.9%,警示约谈人数6人。
三、下步工作打算
提请省政府持续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新建公共充电桩目标任务2万个以上,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完善制度标准。不断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各类配套标准规范的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领域配套政策。二是加强规划引导。研究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市县加快推进专项和详细规划编制,充分考虑充电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需求,确保住宅小区、公共场所按规定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提高公共充电桩建设水平。三是优化完善布局。持续加大高速沿线、旅游景区、县乡区域、居民小区等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布设力度,逐步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四是制定建管指南。指导各地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五是守牢安全底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调研指导,指导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完善运维体系,加强设备巡检与运营维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风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