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今年前7个月,河南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又挤进了全国前十 。车越来越多,充电桩也得紧跟着建。但光建得快还不够,安全这事儿万一松懈,可能就成了大问题。
最近河南给充电桩立了新规矩,名字有点长,叫《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这办法一边忙着给车主们铺路,争取让大家早点实现“充电自由”,另一边也毫不含糊地划下了一条“安全红线” 。
想建充电站?位置可不能随便定。新规明确要求,充电站选址必须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消防、防洪排涝这些安全条件一个都不能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级、二级、三级充电站的充电区,明确不能布置在半地下室或地下室。即便是四级充电站确需在地下室建设,也得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常得安排在地下室一层靠近出口的位置,确保万一有事时,人和车都能快速安全疏散 。
建好了也不等于立刻就能用。新办法规定,充电桩投用前得经过竣工验收这一关,实行“业主负责制” 。尤其是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企业得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验收,通过了才算数 。而且,验收通过后15天内,还得把竣工验收报告通过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报给属地主管部门 。
充电桩建好运营后,安全担子主要由运营企业扛起来。他们得履行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责任人,配齐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 。同时还得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巡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隐患治理,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得及时上报 。
对于那些不对外运营的专用和自用充电桩,原则上由产权人和投资建设主体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安全管理的担子也得自己挑起来 。供电企业和物业管理单位在日常巡检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得提醒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物业等应当立即采取关闭电源、消防应急等措施 。
新办法还试着解决一些让车主头疼的老问题。比如,困扰不少小区业主的“物业不配合”安装充电桩的情况,新规中就明确提到,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这不仅是对车主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安全管理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各级政府则需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充电基础设施的产权人、管理人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各个部门也得完善协同机制,大家一起发力,才能把安全网织密织牢 。
河南的新规也给充电桩的“退休”立了规矩。充电基础设施如果退出运营,产权人或运营企业应向电网企业或转供电企业办理拆表销户手续,并及时拆除充电基础设施,防止“僵尸充电桩”的出现 。
从充电站的选址规划,到建设验收,再到日常运营维护,甚至到最终的“退休”拆除,河南这份新规试图把安全这根弦,绷到充电桩的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