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江苏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正式实施
新政优化工商业用户分时时段设置
增设午间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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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冬两季(每年6-8月、12月-次年2月)11:00-13:00(2个小时);春、秋两季(每年3-5月、9-11月)10:00-14:00(4个小时)。
在这段时间用电,企业可享受谷段电价优惠。制造业企业可调整生产班次或设备运行时段,优先在午间谷段用电。
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工业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分时电价。
温馨提示
此次优化的是
工商业用电分时电价结构
从整体上降低了
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充电成本
对居民生活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没有影响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编辑:毛蕴劼
校对:赵静
审核:杨佩佩
【来源: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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