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5-05-14 发布日期:2025-05-19 沪发改能源建〔2025〕15 号
王爱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一张网’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充换电设施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电桩98万台,其中公共(含专用)桩约25万台、自用桩约73万台,车桩比约1.7:1,居全国领先水平。充换电设施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根据当前行业发展形势,我市从多方面创新举措,并与长三角其他三省持续开展合作与经验交流。您提出的构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一张网”的建议,与我市当前工作思路高度契合。
一、统筹规划,推动充换电设施科学布局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出行充电需求日益增长,企业建设充换电设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充换电设施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新增站点确有必要考虑其对土地资源、配电资源的影响。鉴于充电场站极少有跨省市项目,各地充电需求和基础条件也存在显著差异,本地区资源的配置管理主要还是由三省一市相关主管部门各自统筹。我市已针对市内行业发展形势与需求,开展一系列工作。
1.做好规划引领。2022年,我市印发《上海市充(换)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本市“十四五”期间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总量方面,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车桩比保持在2:1以内水平。结构方面,提出构建居家充电基础网络、专用充电网络、公共充电网络、换电网络等“四张网”。布局方面,结合各区新能源车辆充换电需求,将五年新增专用、公共标准桩、出租车充电站、换电站建设数量细化到区。
2.细化建设指引。按照《上海市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市交通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充换电设施的供需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研究制订《上海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全市各街镇充电基础设施供需匹配现状作区域划分,为充电场站运营企业合理投资建站提供参考依据。在供给不足区域,支持充换电设施适度超前建设,供电企业配合做好配电网规划支撑。在供给饱和区域,街镇通过合理规划和有效引导,避免在同一区域内重复建设多个充电场站,规避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指引》将力争尽快发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布局合理性、缓解结构性问题、统筹“十五五”及以后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做好支撑。
二、内外并重,促进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
充换电设施市场主体多元,服务流程、水平各有差异。如您提出的,在国家或行业层面尚未有统一的平台接入和管理标准。为保证用户获得便捷优质的充电服务,上海市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积极推动市内外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工作。
在市内,我市2016年推动建设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目前,平台已与918家全国性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完成数据对接,与300余家运营商实现支付互联互通,实现了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一网查询、路径导航、扫码启停及支付结算等功能。
在市外,上海率先提出打造长三角区域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一张网,并积极推动纳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今年由三省一市主管部门共同印发了《长三角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部署两项关键工作。一是设施数据互联。三省一市合作共建长三角充电设施信息一体化基础平台,接入省级平台数据,形成跨省充电数据核心枢纽,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制订平台间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积累经验。二是充电服务互联。开发“长三角充电一张网App”,探索在长三角范围内提供统一充电服务,让三省一市车主跨省市出行充电更加便利。
三、多方协同,强化充换电设施全链条监管
针对您提出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故障处置、安全风险等问题,我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已构建了全链条立体监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督促企业提升服务质量。结合《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将场站运维、管理水平与补贴标准挂钩。通过企业自评、平台复检、部门联合抽检等方式,督促企业提升运营水平。对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场站,要求其限期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列入《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均已及时进行后续处置,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市消防救援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联合上海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单位针对新能源汽车火灾机理、事故车辆特征数据、构建事故预警指标体系等方面开展专项研究,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探索研究火灾防控新技术、优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四、精准施策,加强充换电设施价格管控
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上限为每千瓦时1.3元。运营商可根据运营成本和策略自主定价,只要不超过上限,均属合法市场定价行为。由于公共充换电设施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企业定价通常不会明显高于合理范围。据市级平台统计,2024年全市公用场站服务费中位数为每千瓦时0.42元,仅为价格上限的32%。
为促使企业合理定价,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市通过引导与监管结合,完善价格管理机制。一是将收费标准纳入站点补贴评定要求,如果定价显著偏离周边站点平均水平,只能获得较低评分。既鼓励企业充分竞争,通过整体水平提升实现价格稳步下降,又避免企业通过价格战等方式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二是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收费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投诉举报,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对负面典型进行告诫约谈和媒体曝光。严格遏制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及长三角地区充换电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期待您继续关注并支持此项工作。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