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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共充电桩周期强检核查制度刻不容缓
来源:
充电产业网(www.yuntourong.cn)-河南省充电产业联盟
日期:
2025-12-29 10:50:21
点击:
2016
属于:
行业动态
建立公共充电桩周期强检核查制度刻不容缓
来源:充电产业网
2025-12-29 10:50
【
摘要
】
建立
公共充电桩
周期
强检
核查
制度
刻不容缓
民进中央参政议政特邀信息员、民进河南省委特邀专家、汽车情报总编辑司爱武,河南省新能源商会副秘书长、河南省充电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天旭反映: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充电桩建设实现规模化推进,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枪)总数达1932.2万个、同比增长52.0%,为产业推广提供了重要支撑。但与此同时,早期投用设备面临技术迭代滞后、性能衰减加剧等问题,尤其大功率直流快充桩“功率虚标”等乱象暗藏安全风险。部分运营企业对强制检定要求认识不足、执行不力,缺乏专业运维人才,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普遍,且借软件控制限制输出功率实现“功率虚标”风险高,叠加“重建设、轻维护”倾向,导致设备巡检和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到位。现有“逐台、现场、人工”检定方式成本高、效率低,难以匹配未来2027年底2800万个充电桩的监管需求;且监管重心集中于生产建设环节,缺乏运营后“机动车年检”式强制周期核查制度,设备性能衰减、安全风险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纠正。
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充电桩强制性周期检测制度,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并纳入信用监管;推广“在线监测+精准抽检”智慧监管模式,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检定能力网络,实现监管精准化、全覆盖,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与消费者权益。
当前,充电桩强制计量检定与周期核查工作面临三大突出挑战:
一是技术保障能力滞后。
目前,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已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电能计量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新版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试行)和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计量要求,提高适用性和现场检定效率,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同时鼓励各地方对存量电动汽车充电桩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
2025年3月1日,我国所有新生产的充电桩必须通过中国强制认证
(3C认证)方可上市销售。根据规定,3C认证覆盖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等核心指标,确保充电桩在极端温度、湿度等条件下稳定运行,并减少电磁干扰对周边设备的影响。从2026年8月1日起,未获认证的充电桩将禁止出厂、销售或进口,标志着行业正式进入强监管时代。
这一政策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于2024年12月正式发布,旨在通过严格的质量门槛规范市场,保障充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兼容性。对于此前已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政策明确采取“旧桩旧办法,新桩新标准”的过渡原则。
充电桩作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核心部件长期高负荷运行后性能衰退不可避免,且元器件老化、线缆绝缘下降、连接点锈蚀磨损等问题。但因已投放市场的充电桩存量基数太大,现有计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难以匹配海量且分散的充电桩检测需求,导致检定覆盖率低、周期长,部分区域甚至存在“不敢检、检不了、检后担责”的敷衍监管现象。
二是运营主体责任虚化。
部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对强制检定要求认识不足、执行不力,缺乏专业充电桩运维师等人才,设备“超期服役”现象普遍。加之充电桩高度依赖软件控制,人为通过后台设置限制输出功率实现“虚标”的风险较高,而企业“重建设、轻维护”的倾向,加剧了设备巡检、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传统监管模式低效。
按照国家“三年倍增”计划,到2027年底充电桩总数将增至2800万个,现有“逐台、现场、人工”的检定检查方式成本高、效率低,难以实现常态化、广覆盖监管。同时,监管重心集中于生产和建设环节,对运营后设备缺乏类似“机动车年检”的强制性周期核查制度,性能衰减及软件操控计量乱象难以被及时发现纠正,消费者维权与部门监管均缺乏有力抓手。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从顶层设计入手,亟待系统性强化充电桩强制周期核查检测与全链条监管,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健全完善强制检测制度。
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能源、住建、工信等部门,制定实施面向公众运营充电桩(重点是老旧直流快充桩)的强制性周期检测制度。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其主动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备案并申请周期检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设备的行为,将企业检定执行情况、设备合格率纳入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履行主导监管职责,授权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检测,行业商协会加强企业自律引导。
二是实施全生命周期强制检测协同管理。
建立“生产-安装-运营”全生命周期强检协同管理机制,推动向前后端延伸形成闭环。在生产准入端,严格落实充电桩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认证与CCC认证,从源头把控质量;安装验收端,明确新建充电站验收标准,将计量检定合格报告作为运营前置条件;运营维护端,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并执行日常巡查、定期维护、故障应急处理等制度,确保设备持续安全运行。
三是规范检测内容与结果运用。
推广“在线监测与精准抽检相结合”智慧监管模式,支持建设省级或区域级充电设施在线监测平台,实时采集充电量、电压、电流等关键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异常预警,推动监管从“无差别普查”转向“靶向性抽检”,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将检测合规情况纳入信用监管,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对不合格设备依法责令退出运营直至整改合格。
四是构建三级协同检定能力网络。
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系统规划检定能力布局,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检定网络。省级计量技术机构负责技术研究、标准制定与核心区域检定,加大计量人才、充电桩运维师等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地市级机构建设常规检定能力,承担本区域主要检定任务;在充电需求密集的区县配置便携式核查装置,开展初步筛查与日常监督。按“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全面覆盖”步骤推进,1-2年内在沿海经济发达、充电桩普及率高的重点区域及龙头运营企业实现试点突破,3-4年内基本建成全国统一、运转有效的强制检定与安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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