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 新赛道 新产业 新未来
首页
关于联盟
联盟简介
联盟百科
联盟领导
联盟章程
联盟职责
联盟架构
联系我们
机构设置
理事会
专家委员会
秘书处
新闻动态
联盟动态
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联盟通知
联盟公告
生态大会
大会资讯
大会简介
大会百科
大会领导
大会议程
大会进展
大会架构
参会联系
品牌展示
政策法规
会员服务
会员风采
会员动态
联盟入库
品牌入库
产品入库
合作交流
新闻动态
联盟动态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查看详情
行业动态
按民用电价免收服务费 各地上新电动自行车科学收费模式
来源:
充电产业网(www.yuntourong.cn)-河南省充电产业联盟
日期:
2025-11-03 08:06:21
点击:
1632
属于:
行业动态
按民用电价免收服务费 各地上新电动自行车科学收费模式
湖南日报
2025-11-02 19:05 湖南日报社官方账号
今年9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其中明确:实行价费分离,也就是充电费用中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同时,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告诫书发布1个多月,目前执行情况怎么样?
03:43
记者来到北京市某小区,30余个充电桩集中设置在小区南侧的一处车棚内,被分隔成了两个充电区域。记者扫描二维码后发现,两个区域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并不相同,两家公司的计费标准一栏都标注着电费为1.2元/度,服务费为0.50元/度。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市居民用电价格平均为0.50元/度左右,这些充电桩的电价明显高于居民用电价格。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小区内充电桩费用高的问题由来已久。此前相关部门告诉小区居民是由于该小区没有能为车棚接入民用电的接口,所以一直沿用着商业用电的价格。记者也看到用电价格改造将于近期完成的通知,不过距离告诫书发布已经过去1个多月,仍然没有整改完成。
根据居民反映,记者又来到另一个小区。扫描充电桩二维码后,弹出的页面显示该充电桩的电费也为1.2元/度,服务费为0.51元/度。记者随机走访了北京市的12个小区发现,8个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电费部分能够按照0.50元左右/度,也就是居民电价来计费,有4个小区的充电企业没有按照政策执行。
专家表示,实行价费分离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电价要严格按照电力部门的收费来执行,只有充电服务费,充电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自主定价。
专家提醒,可以自主定价并不意味着随意定价,要综合当地的基本情况,遵守当地规定。北京目前倡导服务费计价单位与充电电费计价单位(度)保持一致,便于消费者计算。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代员子:我们会通过柔性方式引导经营者合规经营。“提醒告诫”就是运用非强制性措施提前介入,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
个别充电桩运营方存在退费渠道不畅等问题
除了充电价格,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每个小区的充电设施运营方都不尽相同,居民充电需要注册不同的账号,给不同账号储值后才能充电。记者走访发现,一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存在着退费方式不清晰、退费渠道不畅通,甚至无法联系客服人员的情况。
02:59
记者走访发现,有的小区相邻的两个充电桩不是同一个运营方,还有的运营方在同一小区竟然运营多个不同名字的充电公众号,有的还设置了最低储值金额,从5元到50元不等,如果不提前储值就无法充电。充电完成后,有的在页面难以找到明显的退款选项,还有的连客服电话号码都是错误的,无法拨通。
专家表示,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决定范畴也包括收费方式,包括采取先用电后结账或先储值再用电的收费方式,但强制消费者进行最低额度储值的行为并不合法。同时,电动自行车充电属于线上服务,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而记者走访发现,许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服务页面,存在着退费方式不清晰、退费渠道不畅通,甚至无法联系客服人员的情况。
专家提醒,如果消费者遇到被多收取费用,或者剩余费用无法退还等损害自身权益的情况,一定要保留好缴费记录、剩余费用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明码标价 多地积极探索科学收费模式
近日,北京市陆续发布了涉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地方标准及多个政策文件,明确价费分离、明码标价、居民住宅小区内按民用电价收费等要求。全国多地也进行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惠民措施方面的探索,力求找到合适的方法让居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03:11
近期,北京经开区探索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惠民模式,由政府出资建设充电设施,推行“单一电费”收费机制。目前,得益于创新的“多方共管模式”,经开区已经有45个居民小区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仅收取0.51元/度的电费,免收服务费。
在福建福州,近年来一些地方启用智能化电动自行车充换电一体站,创新推出“按功率分档计费”的模式,系统能自动识别车辆功率并匹配对应收费标准,150瓦及以下功率车辆充电费用低至每小时0.35元。
在浙江嘉兴,当地政府多部门与供电部门合作,将传统按小时计费的“一口价”预付费模式改为按电量实时计费,依托于智能计费系统,以往充满一辆电动自行车大约需要2.5元左右,现在一辆新国标电动车充满电仅需约0.8至1.1元,整体更为经济实惠。
在江苏淮安某小区充电棚内,一排智能充电箱格外醒目。居民只需要打开自家专设的充电箱,就能轻松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据了解,江苏淮安自2024年起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在全市推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零差价自接电”模式。充电箱由政府投资建设,居民充电时只收取居民用电电价,不收取服务费。
当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针对部分老旧小区创新采用自家专属充电箱,通过专线直连自家电表计费,从源头上减少了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和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同时也推动了车辆集中停放和充电的有序管理。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上一篇:
国家能源局:前8个月能源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达到1.97万亿元
下一篇:
这块“巧克力”,香飘紫金山
首页
|
关于联盟
|
机构设置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生态大会
|
品牌展示
|
政策法规
|
会员服务
|
联盟入库
|
合作交流
联盟信息 / Official Account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598800577
邮箱:tianxu2000@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尚峰座1112室
官方账号 / Official Account
官方微信
手机预览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充电产业联盟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48007号-1
技术支持:
迈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