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以安全名义收缴所有充电宝,这事儿干得不漂亮。
7月15日,有网友发帖表示,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工作人员当天突袭学生宿舍,将学生放在宿舍内的充电宝全部予以没收。7月16日,该校保卫处证实,他们确实正在对充电宝进行检查,但至于为何要对所有充电宝进行查处,则表示不方便回答。该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查充电宝主要是有一个高校有学生把充电宝放在床上着火了。
学校出于安全考量,采取一定的措施,是可以理解的。但仅仅因为有别的高校因使用充电宝引发火灾,便不管什么牌子、有没有国家3C认证都装麻袋带走,这种荒诞的逻辑,如同害怕车祸便没收所有汽车一样,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大学本该是一个讲法治的地方,现在倒成了“安全”牌子随便晃、宿舍门随便开的特区。比充电宝起火更危险的,恐怕就是这种“为你好就能踹门收缴”的逻辑。它撕开了一个危险的口子:当管理者自认动机正当,就能把规矩踩在脚底下撒野。
查阅校方自己立下的规矩,可以发现“打脸”了其行为。学校2022年《学生宿舍管理办法》明明白白写着:允许用“具备国家3C认证的充电器”,但在保卫科的执行过程中,摇身就变成了“充电宝算违规电器”,这是拿自己定下的规矩不当规矩了。记者询问充电宝列为违章电器的政策依据,连保卫科值班人员都不清楚,只说是“学校统一安排的”。敢情剥夺财产权的大事,靠一个口头通知就敢动手?民航都知道只禁三无充电宝上飞机,高校治理更应体现精准性。合格不合格全塞进麻袋里“一锅端”,这岂不是“宁可错收一千”了?
事前告知环节,也存在着不小的问题。如果以安全为初衷,提前发布通告,让学生自行处置隐患物品,应当是更妥当的选择。突袭检查虽能快速见效,但怎么保障学生的知情权与自主权?
麻袋里拖走的充电宝,法律上叫“私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267条写得清清楚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学校管理权不是尚方宝剑,没法律依据就收东西,这叫实打实的侵权。
校方无疑把宿舍当成了自家后院,那张“代为保管”的单子写得好听,既不说要保管多久,也不提啥时候归还,让学生不能不怀疑它是一张无限期扣押的空头支票。当记者追问后续咋办时,校方工作人员蹦出的那句“规定还在商榷中”,更凸显了行动与制度衔接的滞后性。这种先执行后定规矩的程序倒置,也让校方的收缴行动失去了该有的正当性。
不可否认,近期多起充电宝安全事故确实敲响了警钟。但安全治理不是一刀切式的因噎废食,而是建立在科学方案之上的精准对策。建立产品预警机制、设立安全充电区、加强使用规范教育,这些精细化措施,较之突击收缴更具可持续性。运动式管理不仅影响学生正常需求,也可能削弱制度的公信力。
那些被收走的充电宝,承载着多重的意义。它们既关乎学生财产权的保障,也检验着程序正义的落实,更折射出高校教育使命的践行方式。当育人者自身未能示范对规则的恪守,又如何引导学生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安全愿景固然重要,但保证安全的前提是遵守规则,是遵循程序正义。当管理者将遵守规则与程序化为自觉,把尊重权利融入日常,校园安全方能获得坚实根基。
(来源:大象评论)